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30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有关处室: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至,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由校长纪良纲任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马振远、副校长申富平任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李桂琴、学生处处长杨淑欣为小组成员。各教学单位也要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教务秘书和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院级考试领导小组。
二、结课及考试时间
本学期结课时间为2014年6月22日(第十七周周日)。期末考试分两个阶段,全校开放选修课安排在第17周结课考试,并于2014年6月22日前全部完成;其他课程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2014年7月4日。因学校实行全面挂牌上课,每个学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相对不同,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并要求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命题要求
命题要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核,使学生在考场上无“标准答案”可抄,以有效预防作弊。同一性质的同头课程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有适用题库的课程,应使用试题库试题考试,其他各类课程由教研室负责命题,要求同时命出A、B两套试题并附评分标准或答案,教务处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精品课程的出题内容不得与精品课网站上的题库有重复。教研室、院(部、中心)两级要对试卷的题型、题量、难度、覆盖面、使用班级和印制份数等进行认真审查,并于6月6日(第十五周周五)前将试卷交教务处。
试卷传递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四、考试方法和形式
各门课程须严格按照学期初提交的考试形式、平时成绩比例及评定依据等进行考核。任课教师须登录个人系统,核对所任课程的考试形式与学期初提交的考试形式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于5月30日(第十四周周五)前与教务科联系。各任课教师须按要求于18周及时将平时成绩评定单复印件提交给所在教学单位,以备学校19-20周抽查。
五、阅卷、成绩登统及成绩报送要求
各课程的阅卷、成绩登统及成绩报送均按照《河北经贸大学考务管理规定》和《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成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对于违反《河北经贸大学考务管理规定》,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允许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记。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尽快上报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2014年6月22日(第十七周周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考风考纪
各学院要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学习《河北经贸大学违纪处分规定》和《河北经贸大学考务管理规定》,强调考试纪律,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形成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河北经贸大学考务管理规定》和《河北经贸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强调工作纪律,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漏试题、指定考试范围和重点、给人情分的教职工,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师生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7655654、87326015。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操作流程
河北经贸大学
2014年5月19日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操作流程
河北经贸大学期末考试试卷操作流程
内容 |
工作要求 |
试卷
接收 |
①教师根据学校规定命题并按格式要求打印试卷,做好U盘保存及保密工作,及时彻底删除电脑试卷文件。
②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包括内容、格式、分值等)签字后,教师于考试前两周将试卷定稿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务科。他人不得代交试卷。
③交试卷时,教师把试卷的名称(应与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名称一致)、班级、份数、特殊要求、考试时间等有关内容在《打印试卷审批表》上逐项登记清楚。登记内容应与试题册封面有关信息一致。
④教务科查看试卷格式,抽查分值情况。随机抽取一份作期末考试用卷,另一份作补缓考用卷。若无问题,教师签字后将试题册交印刷厂印刷。
⑤教务科使用试卷专用电脑(无上网功能)将试题电子版分类存档。 |
试卷印刷 |
印刷厂要严格执行每一道生产工序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严密保存,按时交货。
①接到教务科所提交的试卷后,制版人检查试卷和《打印试卷审批表》二者是否相符,试卷是否清晰,复核格式及分值情况。
②若无问题,立即制版。否则,立即同教务科核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制版。
③将试卷和成品版一同送交印刷人员。
④印刷人员按照试卷核对成品版是否相符,相符后方可印刷,否则立即询问制版人员。及时将印版和过版纸、不合格试卷等相关材料销毁。
⑤捡页人员检查被捡试卷和《打印试卷审批表》是否相符,页与页之间内容是否衔接,否则询问印刷人员;
⑥试卷捡页装订时,不允许出现多页、少页、错页、单页等现象,若出现印刷质量问题,如内容不清楚、掉字等现象应坚决返工。
⑦捡页装订完毕,必须认真查页查份数,至少核查两遍,核查无误后送交教务科。 |
试卷
分存 |
①教务科根据《打印试卷审批表》认真核对试卷,抽查率必须达到5%。
②抽查合格后,将试卷及时分门别类安全存放。
③考试结束后,教务科将试题册分类后放入试题专用存放柜锁存。 |
领取
试卷 |
①教师需在考前三天领取试卷,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考试安排表》上签字,领走试卷并安全保存。
②若教师发现试卷有问题应及时与教务科联系,必须在开考前予以更正。
③各主考单位负责分装试卷及相关考试材料,如考场报告单、学生名单等。
④各单位应及时销毁多余的试卷。 |
注意事项 |
①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也不得玩忽职守,使试卷有失,要严防他人窃题。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换试题内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②各相关单位对试卷的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相应保密管理责任。 |
(责任编辑:ggj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