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经贸大学部分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总结前几届分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公共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办法。
一、分流办法
1、分流时间
按教务处《河北经贸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以便于第4学期的排课与选课。
2、分流原则
(1)综合考虑师资配套及教学管理需要,原则上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分流之后最多组成4个班级,(3个专业分别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每专业组班不超过2个,每专业最低人数30人。
(2)按照“志愿+成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成绩为1-2学期所有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注:不合格成绩按第一次成绩计算)。以志愿为主,当志愿不能满足时,按成绩统筹分配。
二、实施细则
1、成立学院本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学院大类分流工作。
2、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3、学生成绩统计审核。班主任、教学秘书负责学生成绩统计审核与排序。
4、根据成绩排名和志愿分流,第一志愿学生排队,根据当年每个专业的控制人数录取第一个志愿,当第一个志愿不能满足时,根据成绩排名,排名靠后同学投入第二志愿,将第二志愿按成绩排名录取,当第二志愿也不能满足时按成绩排名进行专业调剂。打印分流名单,一式两份,院长签字后张榜公布,如有异议,由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商定。
5、按教务处规定时间教学秘书按时向主管部门(教务处、学生处)上报分流培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