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障考生自主权利,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注重一贯表现,突出能力考查;在对学生学习成绩综合评测基础上,强化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自愿申请、自主报考
学生根据本办法所规定的推荐条件自愿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学院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 长:赵建强 何昱
成 员:赵志川 孟祥燕 张学儒 宋惠敏 戴溥之 刘蕾 李冰 张素桥 王艳红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方案,并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达到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或补考记录。
(二)学业条件
1.完成教学计划1-6学期全部教学内容,并取得学分,且全部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
2.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以内;
3.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能够达到研究生的入学要求。公共管理学院推免学生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
四、推荐名额的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情况,按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对每个专业获得推免指标进行排队分配。比如3个指标,则毕业生人数排名前三的三个专业各有1个推免指标。当推免指标大于专业数量时,在保障每个专业1个指标的基础上,对剩余指标再次按上述规则排队分配。
五、推荐程序
(一)学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学院推免方案的规定填写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4)及承诺书(附件5),提交学院,并将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审核,其中学习成绩单及外国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须教务处审核盖章。
(二)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本学院相关专业推免生名额指标,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本学院相关专业的推荐名单,并于在公共管理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学生的姓名、性别、专业名称、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专业综合测评排名等。
六、“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两部分按一定比例相加而成。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90×平均学分绩点+1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
(一)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统计范围为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在校学习前三学年的必修课,若某门课程有多个有效以第一修读的成绩计算。
(二)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前三学年内,有如下情形可在综合测评中按照规定加分:
1.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
2.在学校规定四档以上(含四档)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3.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获得发明专利;
5.到国际组织实习。
创新能力加分5分封顶。具体加分方法详见“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相关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同年8月31日。
(三)未达到直接推免条件的在校服兵役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等同一般学生在专业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加10分,荣立三等功加15分,以上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七、其它
(一)被推免同学需同时符合《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本方案中的各项条件。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的,可以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