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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科研专项2022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点击量: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冀经贸科[2020]3号-7),现将本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应聚焦“现代商贸服务业”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包括商品流通、贸易经济、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农产品流通、现代物流、旅游业等研究领域。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

1.重点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2.一般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

3.确认项目:确认项目特指成果已经产出,经确认成果符合本专项结项要求的,对成果给予经费资助。

4.委托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度不超过3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教职工,作为申报人最多主持一项并参与一项本项目;

2.项目选题应体现创新性、前瞻性,研究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3.有校内在研课题(含各科研专项项目)的老师不得申报(委托课题除外)。

四、结项要求

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符合研究范围,且署名单位包括“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研究中心”或经费资助标注“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研究中心资助”,并符合以下结项条件。

(一)重点项目结项成果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2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

2.发表1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并获得1项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3.发表1篇四档(含)以上期刊论文并获得1项国家级指令性课题。

(二)一般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

2.获得1项国家级指令性课题。

(三)委托项目达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项条件的,分别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项。

(四)确认项目认定要求:认定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四档论文(含河北日报理论版);资助金额不高于学校现有的兑奖标准;在同一刊物同一年内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最多资助2篇;在同一刊物同一期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只资助1篇。

(五)我校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可作为结项成果之一。

(六)在校内科研考核及职称评聘中,本科研专项不作为入门资格,仅在计分中体现。按期结项后,重点项目视同于省级一般课题计分,一般项目视同于厅级一般课题计分。

五、经费预算

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版)》填写项目预算。但不得列支设备费等固定资产支出和校内教职工的劳务费。其中“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超出经费预算20%的和“其他支出”需提供具体明细。

六、材料及提交时间

1.《2022年度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科研专项申请书》纸质版2份,A4纸双面打印。

2.《2022年度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科研专项汇总表》及《申请书》电子版。

3.申报人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112225724@qq.com。

联系人:张岩,联系电话:87657798 1383234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