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设置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5-18 点击量:
河北经贸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设置与管理办法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宗旨 班级心理委员是指在班级中专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职责的班委成员。设置该委员的宗旨是协助校院两级有关部门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班级同学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学生中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的出现,促进健康班级的形成,优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健全人格。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 各学院每班均需设立心理委员,原则上男女各1名,若班级学生规模确实较小,可设1名(男女不限),作为班委成员纳入班干部管理体系。担任心理委员的同学需具备以下素质: 1、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2、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善于与人沟通,在班级中有广泛的的群众基础; 4、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浓厚兴趣,能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保密原则,道德品质良好。 凡是符合上述的心理委员岗位要求、愿意承担心理委员工作职责的同学,通过自愿报名、班级选举或辅导员老师推荐的方式确定具体人选。 三、班级心理委员的岗位职责 1、心理委员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2、须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举行的心理委员专题培训; 3、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学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主动学习心理知识,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5、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动态; 6、识别心理异常并及时上报,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7、关心同学,为需要的同学开展朋辈辅导; 8、按时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学院及大学生心理成长联盟举办的各项有关会议。 四、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 1、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培训、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主动关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帮助本班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将重大应激事件、行为异常学生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所在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报告;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的规律,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 4、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了解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如主要的活动安排、服务内容等),协助做好每年的新生心理健康普测、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等重大工作; 5、组织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6、关注特殊人群:对性格孤僻、家庭情况复杂、经济贫困、纪律观念淡薄、学习困难的同学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7、每月做好班级的心理健康状况记录表。在学期末填写《班级心理健康状况统计表》,于16周前上报班级辅导员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五、班级心理委员的管理 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接受学院的指导和管理。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领导下的大学生心理成长联盟负责对所有心理委员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审查、考评。 每年的新任班级心理委员需按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新任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六、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 心理委员必须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及学院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开展工作。通过学习和培训,使班级心理委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了解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措施,掌握一定的朋辈心理辅导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推动学生群体互助、关怀、支持氛围的形成,使他们成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在每年10-11月期间培训当年设立的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方式包括座谈、讲座、拓展训练等。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方法以及相关心理常识等。 七、班级心理委员的奖励办法 1、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干部参与学校各项评优工作。 2、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心理委员,对于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者,授予“优秀心理委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担任大学生心理成长联盟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且能履行职责,成绩优异者,可以推荐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心理委员可优先参与心理健康中心举办的各项心理成长课程或团体辅导活动。 5、心理委员可以优先进行心理咨询中心提供相关的各种心理素质测评。 八、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注意事项 1、了解同学心理动态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所有同学的隐私。 2、汇报材料应真实可靠,不脱离实际。 3、在认真工作时反省工作得失,注意提高工作方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