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组织教学大讨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意见》(校教字〔2013〕4号)、学校相关制度及审核评估“四个度”要求,学校安排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学大讨论。具体要求如下:
一、讨论内容
(1)如何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如何落实专业教育和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2)结合专业特点,认真审视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调整?
(3)在学院和部门的实际工作中,教学资源能否保障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问题是什么?解决的突破点在哪里?
(4)如何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中切实实现向教学范式改革要求的转变?经管类实践教学体系如何构建?实习和毕业论文如何做实?
(5)如何实现现有课程体系和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如何使其做到有利于学生的理性选择和个性化培养?
(6)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切入点在哪里?如何实施?
(7)如何规划和推进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8)教师和学生的评价体系如何改进?
(9)如何在学院和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将“教学优先”落到实处?
(10)对于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及其运行,在学校、学院、系(教研室)三个不同层面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解决?
二、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2月,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
三、参加人员
本教学单位全体教师、相关校领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系统计划。为了保证每次讨论有内容、有结果,各教学单位要系统做好计划,确保上述10个讨论主题全覆盖。计划包括讨论时间、讨论方式、参加人员、讨论主题等内容。计划做好后,请于2015年6月2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二)讨论方式灵活多样。根据“三严三实”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只要能达到有效的讨论目的,不必拘泥于会议一种方式,也可以通过微信群、QQ群、论坛等网络方式或其他形式开展。
(三)做好记录和总结。每次讨论,要有详细记录和总结。最终形成学院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作为评估材料备查。
(四)各教学单位进行交流。在教务处网站上开辟“教学大讨论”专栏,上传各单位每次的讨论总结材料以供相互交流和学习。
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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