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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10  点击量: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我院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定程序,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冀经贸研〔2023〕19号),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三好学生:公共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可参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评选比例不高于10%。

(二)优秀学生干部: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中的学生干部可参评。评选比例不高于研究生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

(三)先进班集体:1-2个有意愿参选的研究生班。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突出;获得当年度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身心健康,热爱劳动,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1.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立场坚定;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2.符合“研究生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三)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党(团)支部的引领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2.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班级集体荣誉、班集体学生获得的个人荣誉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学院下发通知后进行评审,符合各项评选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统一由学院进行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