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见附表
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复试时未提交《政审表》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提交至我院电子邮箱(59398667@qq.com)进行审核,提交方式详见学院复试细则。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其他
(1)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个人档案。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天内,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https://yjs.hueb.edu.cn/info/1032/1106.htm下载)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3)如有疑问拨打0311-87655663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yjs.h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