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09-21 点击量:
注:其他事项
(一)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我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栏目)。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请查询。 (四)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会第一时间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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