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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MPA)考生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点击量:

请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MPA)考生于2024年4月13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书(需个人手写签名和加盖工作单位人事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到我院。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徐鹏 收,电话:13833122800